影响劳务派遣公司收费的因素有哪些:
一、用工的淡旺季。
根据企业用工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分旺季和淡季,春节过后企业用工短缺严重,需要大量员工入职,这时会更愿意以比较高的价格招聘劳务派遣工,一些对市场价格敏感的工人就会趁机提高自身的薪资标准。寒暑假期间劳务市场会加入大量学生工,需要工作的人比需要人才的企业还多,招聘价格会有所降低。简单来说就供求关系是会影响劳务派遣用工收费的。
二、劳务派遣工工种不同。
针对企业不同岗位需要的劳务派遣派遣工工种不同,劳务派遣公司开出的收费也不同。纯体力劳动的劳务派遣工价格可能会低于需要进行脑力创造的劳务派遣工价格,这也是与正式工招聘以及整个招聘市场薪资分布相匹配。但是考虑到愿意从事体力劳动的人群越来越少,这部分工人工资可能会有所提高。
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动派遣的实质是员工租赁,而委托代理是指劳务输出中的“委托方、派出方”,不适用对业务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点。劳动合同、租赁一词可以概括劳务派遣的所有特点及来解释复杂的三方关系。
劳务外包是以生产承包为特征,不适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因为没有租赁管理不存在劳务输出关系。
2、同工同酬
现行的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应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社会保障部表示,虽然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并不包含福利待遇和社会待遇。
哪些情况容易限制劳务派遣用工?
本次《暂行规定》进一步从用工企业主体、派遣行为等方面,对于所规制的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给予了明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暂行规定》第2条明确了受其规定约束的用工单位的范围,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均未被纳入《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这些组织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不受《暂行规定》的规制和约束。
实务中,还有一类特殊的劳务派遣用工,就是涉外劳务派遣,它主要是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外国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的驻华代表机构不能直接在中国境内雇佣员工,其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
此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也须遵守《劳动合同法》和《暂行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不受“三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